关于实践性环节考核违纪考生处理的意见
为严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纪律,确保自学考试信誉,根据《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(试行),特制定本意见。
一、考生应在规定的专业课程结业后,方可参加本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。
二、考生应在主考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考试。
三、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取消当科考核成绩:
1、试卷上做其他标记者
2、不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者
3、考试结束后不按时交卷并继续答题者
4、交头接耳,打手势、暗号、随意走动者
5、夹带小抄,抄袭别人答案者
四、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取消当年考核成绩:
1、有意撕毁试卷、喧哗取闹、扰乱考场秩序者
2、请他人替考或为他人替考者
3、相互交换试卷,将他人试卷改为自己试卷或将自己试卷改为他人的
河南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
二○○三年三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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